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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与法学院】社会与法学院在“阳光课间操”比赛中荣获三等奖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5-26 [来源]: [浏览次数]:

5月25日下午,社会与法学院在学校举办的“阳光课间操” 比赛中表现良好,荣获三等奖。

在比赛前两个月的时间里,我院学生积极响应团中央开展关于大学生“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的号召,坚持“健康第一”的理念,倾心投入到阳光课间操的锻炼中,努力发挥好体育事业传播者的作用。比赛期间,我院代表队将八段锦“虚实相生、刚柔相济”的特点演绎得淋漓尽致,做到了意动形随、神形兼备;在表演《舞动中国》时,我院代表队以饱满的热情展现了自己阳光向上的青春风采。同时,在场嘉宾鼓励学生积极参与“阳光课间操”活动,展现山东女子学院传统文化精髓与大学生精神风貌,促进自己身心的健康成长。最终,我院代表队凭借良好的表现,在此次比赛中荣获三等奖。

通过参与此次比赛,我院学生增强了自己的身体素质和团队凝聚力,弘扬了团结友爱、艰苦拼搏的体育精神,为社会与法学院体育工作的有效开展增砖添瓦。(责任编辑 宋景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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