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室职责
团委
团委是在学校党委和团省委的领导下,团结教育引导青年、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的群众组织,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并实施学校共青团的工作计划,研究制定学校团的工作制度。
二、宣传、执行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充分发挥团员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负责制定本校团员青年思想教育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履行《团章》及有关团的决议和规定。
三、负责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做好团员登记统计,收缴团费,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团员证注册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团员进行教育、奖励和处分。
四、配合党委组织部做好在青年学生中的“推优入党”工作,负责基层团组织建设,做好基层团组织工作考核,做好专职团干部和学生干部的培养、管理和考核工作,办好团校。
五、负责审批和管理学生社团组织。
六、负责组织开展健康文明、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校园文化活动,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七、负责组织和带领团员青年参加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
八、受学校党委委托指导校学生会的工作。
九、负责共青团的宣传工作。
十、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稳定保密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书记分工
副书记:负责学校共青团系统的组织建设、媒体宣传、校园科技文化活动、大学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教育、新媒体建设、指导校学生会等学生组织开展工作,完成上级组织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