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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社团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1-12-1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鲁女院团字[2011]23号

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社团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学生社团:

2011年1月至今,山东女子学院广大学生社团,在学校团委的指导下,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干部、优秀社团活动和最佳新社团,推动了学生社团的发展,丰富了校园文化生活。为了在青年学生中树立典型,鼓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奋发成才,校团委决定开展年度社团评优工作,评选表彰2011年“山东女子学院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干部、优秀社团活动和最佳新社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山东女子学院学生社团及成员。

二、评选条件:

优秀社团:成立满一年,有合理的组织结构,明确的工作中心,积极配合社团部的日常管理;在社团换届改选、开展社团活动以及规范财务管理等方面表现突出,会员满意度高。

优秀社团活动:在2011年,在全校范围积极组织、顺利开展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活动,并受到广大会员的好评。

优秀社团干部:参评人员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工作求真务实,乐于奉献,在学生社团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在社团任职半年以上。

最佳新社团:成立未满一年,有合理的组织结构,明确的工作中心,积极配合社团部的日常管理,在开展社团活动以及规范财务管理等方面表现突出,会员满意度高。

三、评选名额:

优秀社团:6个

优秀社团活动:3个

优秀社团干部:14个

最佳新社团:1个

四、评选程序:

各社团接到通知后,要认真进行推荐和评议工作,广泛听取

意见,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将真正优秀的社团、社团活动、社团干部及新社团推荐出来。

各社团须填写申请表,随表附上相应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须打印,各社团须将推荐表和相关事迹材料于2011年12月17日前上交学生会社团部;12月23日参加评选的社团负责人及个人公开述职;12月23日至12月28日由学生会社团部组织进行公开投票评选,并表彰获奖社团和个人。

山东女子学院2011年校级“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干部、优秀社团活动、最佳新社团”的评选结果将按照投票排名从高到低选拔产生。

共青团山东女子学院委员会

2011年12月12日

附件

上一条:关于开展“送岗助学 低碳畅行”山东省大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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