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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山东省第十一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大学生职业生涯设计大赛的通知(系列活动九)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09-05-1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院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文件精神,增强大学生科学规划职业生涯的思想意识,引导广大学生自觉树立正确的成才观、择业观和就业观。根据鲁青联[2009]13号文《关于举办山东省第十一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的通知》要求,特举办山东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设计大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文化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山东省学生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共青团山东农业大学委员会

三、时间安排

2009年5月——6月

四、参赛对象:

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在校生

五、参赛办法:

学生于2009年6月1日前作品报送所在学院团总支,一式两份。

六、参赛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

职业生涯规划简而言之就是:知己、知彼,合理选择职业目标和路径,并用高效行动去实现职业目标。参赛作品为“职业生涯规划设计书”,(正文)设计与撰写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客观认识自我,准确职业定位(知己)

客观分析自己的职业兴趣、职业能力、行为风格、职业价值观、个性特征等,了解自己喜欢干什么?能够干什么?适合干什么?最看重什么?人与岗位是否匹配?作为设定职业生涯目标和策略的基础,做出准确的职业定位。

2.评估职业机会(知彼)

通过多种途径,尽可能获取目标行业、目标职业、目标企业(用人单位)的相关资讯,结合自己的专业情况、就业机会、职业选择、家庭环境、社会需求等因素,理性评估职业机会,以此作为设定自己职业目标的基础。

参赛学生需要考虑:我向哪一条路线发展?我能够往哪一条路线发展?我可以从哪一条路线发展?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优化职业目标。

3.择优选择职业目标和路径

在知己、知彼的基础上,选择最合适自己的职业目标,并确定相应的职业发展路径。

4.制定行动计划和策略,终生学习,高效行动

围绕职业目标的实现,制定具有针对性、明确性与可行性的行动计划,特别是要详尽制定在校期间和毕业后五年内的实施计划。在制定计划时要注意区分轻重缓急,在行动计划和策略制定完成后,要采取高效的行动,学会时间管理和应对干扰。

5.与时俱进,灵活调整

根据自我发展、社会变迁以及其它不可预测的因素,主动适应各种变化,及时评估,灵活调整,不断修正、优化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

(二)形式要求

1、参赛成果:职业生涯规划设计书。必须有扉页,填写参赛者的真实姓名、性别、学校、班级、联系电话、E-mail等相关信息。

2、参赛作品要求:内容完整、简明扼要,格式清晰,版面美观大方,创意新颖,能充分体现个性而不落俗套,文如其人,能充分展现参赛大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能充分展现当代青年人的职业新人形象。

3、参赛作品打印格式:用A4纸(标题:3号黑体 正文:小4宋体)打印一式三份与电子稿一并报送。

七、评分细则:

总分100分,其中:

(一)内容符合要求,设计合理可行(80分,每小项8分)

1、 清晰性:考虑目标、措施是否清晰、明确、实现目标的步骤是否直截了当。

2、 变动性:目标或措施是否具有弹性或缓冲性,是否依循环境的变化而作调整。

3、 挑战性:目标或措施是否具有挑战性,还是仅保持其原来状况而已。

4、 激励性:目标是否符合求职者的性格、兴趣和特长,是否能对求职者产生内在激励作用。

5、全程性:拟定生涯设计时是否考虑到生涯发展的整个历程,作全程的考虑。

6、一致性:主要目标和分目标是否一致,目标和措施是否一致,个人目标与组织发展目标是否一致。

7、具体性:生涯设计各阶段的路线划分与安排是否具体可行。

8、实际性:实现生涯目标的途径是否考虑到求职者的特质、社会环境、组织环境以及相关的因素。

9、可评估性:设计是否具有明确时间限制或标准,能否随时掌握求职的执行状况,能否为设计的调整提供参考依据。

10、前景发展性:是否具有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前景

(二)可行性:设计是否具有事实依据(5分)。

(三)适时性:目标时间和时序安排是否妥善 (5分)。

(四)弹性:设计是否适应社会发展变化,具有一定的弹性(5分)。

(五)持续性:人生每个发展阶段是否持续连贯(5分)。

八、评奖方法及奖励办法:

由主办方和承办方共同邀请评委,评委将根据参赛选手“职业生涯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评出:

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

九、注意事项

1、所有参赛者均需准确、完整填写“参赛报名表”,填写不完整或填写错误、内容虚假等将不被接纳,因此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将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2、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原创作者,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的合法著作权。

3、所有获奖作品的著作权、版权归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所有,获奖作品的作者拥有该作品公开发表的署名权。

4、本次大赛的比赛规程若有未尽事宜,将及时修订。

共青团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委员会

二00九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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