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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想青春,魅力女院”书画展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1-10-2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培养大学生高尚的审美情趣和丰富的想象力、创造性,反映新一代大学生的思想境界,展示我院在校大学生的风采,挥洒同学们的艺术才华,形象地展现和谐社会、和谐校园的景、情、人和事,增强同学之间的交流,激发同学们的积极性及创作能力,特开展“畅想青春,魅力女院”书画展,具体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山东女子学院团委

承办单位:文化艺术学院团总支

征稿类型:书法(包括毛笔、硬笔)绘画(包括国画、色彩、素描、剪纸画)

二、征稿对象:山东女子学院全体同学

三、截稿日期:2011年11月9日

四、作品要求:

1、绘画作品统一要求4开大小,硬笔书法统一要求用16开方格信纸书写,毛笔字纸张大小要求不得超过4尺。

2、作品要求围绕“畅想青春,激情女院”进行创作,主题明确,内容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创意独特,贴近生活,富有表现力和感染力,题目自拟。

3、作品需在背面右下角写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学院、专业、班级、作者联系方式。

4、作者本人须拥有报送作品的著作权。如发现作品伪造、剽窃、侵权或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将随时撤销该作品资格和已获得的荣誉。

5、由各学院推选书法类及绘画类各5份或5份以上优秀作品参加比赛,与填写完整的作品登记表(登记表见附表)一起,于11月9日前交至普教楼515(文化艺术学院团总支办公室)联系电话:18765807539。

五、奖项设置:

(1)书法类: 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5名

(2)绘画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5名

六、评选及其他注意事项:

1、比赛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将统一展览,并为获奖者颁发证书。

2、投稿作品一律不退;凡参赛者视为已阅并认同本注意事项;大赛组委会对本次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3、登记表以学院为单位填写,与作品一起交至普教楼515文化艺术学院团总支办公室

山东女子学院团委

文化艺术学院团总支

2011.10.20

附件:作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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