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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团中央《关于开展高校共青团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10-08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有关精神,深入实施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共青团中央定于今年秋季学期面向全国高校开展“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活动。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各学院实际情况,加强支部活力建设,并积极指导学生申报。相关事宜见通知。

相关要求:
一、申报时间:  

    2016年9月至12月,校级申报时间为10月27日前填写《“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汇总表》,“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申报表,附团支部活动照片(3-4张,照片下需要以班级开展或者参加的活动或者获奖名称进行重命名)纸质版盖章后交团委116办公室,电子版发sdnzxytw@163.com

二、申报范围:

    全校学生团支部 全国共遴选产生1000个“活力团支部”。

三、评选流程:活动分为全国、省级、校级三个层面实施。

    1.校内创建活动(2016年11月):各地各高校团组织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组织申报、资格审查和遴选,组织基层团支部通过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平台对支部活动和工作成果进行展示、传播,鼓励高校采取网络投票等形式进行遴选,每所高校可推荐3到5个“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候选对象须在校内进行公示)至省级团委学校部。

    2.省级遴选活动(2016年12月中旬前):各省级团委学校部会同有关方面,按照分配名额的120%对各高校推荐对象进行遴选,报送至团中央学校部。

    3.全国遴选活动(2016年12月中下旬):团中央学校部会同有关方面,通过事迹展示、网络投票、集中评审等方式,确定1000个“活力团支部”并通过有关媒体平台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以团中央学校部名义在有关媒体平台正式发布结果名单,并进行通报表扬,发放电子证书。

    联系电话:86526966

团 委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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