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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五四”前后组织开展“希望小屋” 主题团日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4-3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总支:

为认真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为青年做件事”实践活动要求,鼓励广大团员青年参与“希望小屋”项目宣传、义卖募资、志愿帮扶等行动,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贡献青春力量,根据团省委工作安排,现将“五四”前后组织开展“希望小屋”主题团日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与范围

以团支部为单位组织全校学生参与(经济困难学生不做要求)

二、组织形式

线上、线下或线上线下相结合均可。以实际效果为导向,鼓励各支部创新主题团日形式,力戒形式主义、“盆景”现象。

三、主题团日流程

1.团支书介绍“希望小屋”项目:“希望小屋”是由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青年联合会、山东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发起“希望小屋”儿童关爱项目。项目聚焦贫困家庭8至14岁儿童,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通过对原有房屋隔断打造等形式,规划、设计、装修,配备必要的家具用品,改善孩子学习生活环境。小屋建成后,配套志愿者跟踪陪伴,向孩子持续提供关心关爱,促进实现从“小屋焕新”到“精神焕新”的转变。

2.团支部宣传委员播放“希望小屋”宣传视频。关注“青春山东”微信视频号,搜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青少年办实事”公益视频短片并播放。建有“希望小屋”的学院可邀请参与“希望小屋”志愿服务的学生现场分享“希望小屋”故事,充分推介、介绍“希望小屋”项目建设初衷和阶段性成果。

3.团支书宣读《山东女子学院学生会“希望小屋”爱心捐赠倡议书》(附件1)。

4.团支部组织委员发起“希望小屋”爱心铅笔义卖活动。活动详情详见《关于开展“希望小屋”爱心铅笔义卖活动的通知》(附件2)。

四、工作要求

1.充分推介“希望小屋”项目。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展示“希望小屋”建设情况,将“希望小屋”募捐工作作为体现团员先进性的实践载体,引导团员青年积极参与,讲好“希望小屋故事”,激发青年学生社会责任感。

2.及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团中央、团省委、学校青年学生党史学习教育方案中均对“在‘五四’前后开展主题团日”有明确要求,请各学院团总支指导监督所辖团支部及时将主题团日开展情况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坚决树立底线思维。资金募集和“希望小屋”建设中,要注意保护受助人隐私,不能随意暴露脏乱差的生活环境。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未经父母同意的学生不提倡参与募捐,不允许强行摊派。

请各学院团总支于5月6日前将学院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团委(微信推送、图文文档均可),学校团委会将完成情况及时计入各学院党史学习教育进度记录。

附件:1.山东女子学院学生会“希望小屋”爱心捐赠倡议书

2.关于开展“希望小屋”爱心铅笔义卖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山东女子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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