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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山东省第十一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摄影大赛的通知(系列活动四)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09-05-1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院团总支:

为培养大学生高尚的审美情趣和大学生丰富的想象力、创造性,反映新一代大学生的思想境界,展示我省在校大学生的风采,用最新的视角,完美的表现手法,捕捉七彩世界所定格的瞬间,形象地展现和谐社会、和谐校园的景、情、人和事,根据鲁青联[2009]13号文《关于举办山东省第十一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的通知》要求,特举办此次摄影大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共青团山东省委

山东省文化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山东省学生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共青团山东轻工业学院委员会

三、主题

青春谱写新章 共建和谐社会

四、参赛对象

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在校生

五、参赛规则

1.作品要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独创性、艺术性、时代感和现代美。

2.参赛作品须为在校期间创作作品,并且作品未参加过其他正式比赛。

3.参赛作品在题材上分为:风光摄影、人物摄影、广告摄影、新闻纪实摄影、数字制作摄影等共五类。

4.参赛作品限7英寸照片,单幅或组照(组照由4-7张单幅照片组成)、彩色或黑白、数码或传统均可,每人限投3幅(组)。不接受正、负底片和数码文件形式的投稿。

5.参赛照片不能装裱,请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正楷体注明:(1)作品名称及题材分类,因题材分类标注不清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作者本人负责;(2)作者姓名;(3)作者所在学校详细地址、班级、电话(手机)、电子信箱。

六、作品报送要求:

1.截止时间:09年5月16日

2.报名地点:学生所在院系团总支办公室

七、评选及注意事项:

作品中涉及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事宜均由作者自负;投稿作品一律不退;凡参赛者视为已阅并认同本注意事项;大赛主办单位对本次摄影赛具有最终解释权。共青团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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