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团总支:
为纪念“五四”爱国运动九十周年和庆祝建国六十周年,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艺术,丰富我省大学生业余生活,提高广大高校学子艺术文化素质,发现与培养具有潜质的书画人才,为青年朋友提供一个相互交流、相互促进的平台,特举办“‘齐风鲁韵’大学生美术作品大赛”。具体事宜如下:
主办单位: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共青团山东省委
山东省文化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山东省学生联合会
承办单位:共青团山东艺术学院委员会 山东青年美术家协会
一、参赛对象:
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在校生
二、参赛项目:
参赛项目为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陶艺、壁画、水彩画、毛笔书法、篆刻,共九项。
三、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者要围绕弘扬齐鲁文化精神,挖掘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山东文化传统;参赛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向上,格调高雅,充分展示当代山东大学生的艺术水准和创新精神。
2、绘画类作品装裱后尺寸均不超过200*200cm;雕塑和陶艺作品长、高、宽均不超过150cm,书法类作品装裱后不超过200*150cm。
3、每位作者限报送一件作品,绘画作品背面须注明学校、年级、专业和姓名,已发表或曾获奖的作品须注明;雕塑、陶艺作品请另附说明。
四、作品初评:
参赛作者请于2009年8月27日前,先将参赛作品照片,报送学生所在学院团总支,照片必须为7寸,勿装裱,背面注明作者姓名、单位、作品名称、尺寸材料、联系方式等信息。照片一律不退还。
初评通过后,将通知作者所在学院团总支,报送原作品。
五、原作征集评审及奖项设置:
组委会在初评通过的基础上征集原作,进行分类整理;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对作品进行评审,九个参赛项目,每个项目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优秀奖若干。所有获奖者均将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所有获奖作者均可申请加入山东省青年美术家协会。
共青团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委员会
2009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