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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山东女子学院“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11-3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第十五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将于2017年下半年在上海大学举行。为了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促进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蓬勃开展,积极选拔优秀作品参加“挑战杯”全省、全国竞赛,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山东女子学院“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主办:团委、学生处、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

承办:校学生会、大学生社会实践与创业中心

二、竞赛时间

初赛:2016年12月

复赛:2017年3月上旬

决赛:2017年3月下旬

三、参赛资格与作品要求

1.凡2017年7月1日以前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在校专科生、本科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2.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17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集体作品作者不应超过10人。指导教师为1-2人,最多不超过2人。竞赛章程及评审规则参见省赛相关要求(附件1,附件2)。

3.作品选题指南详见附件3(第十四届选题,仅供参考),亦可通过山东省“挑战杯”专题网站(http://sd.tiaozhanbei.net/)查看往年获奖作品。

四、日程安排

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

1.初赛阶段(2016年12月至3月)

2016年12月,公布竞赛方案,下发竞赛通知,利用校内媒体广泛宣传,收集作品。

2.复赛阶段(2017年3月上旬)

复赛公示、评审。成立校级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判指标对复赛作品进行评审,写出评审意见,确定进入决赛的作品。参赛团队对作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3.决赛阶段(2017年3月下旬)

举办山东女子学院2017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终审决赛暨作品展示会,邀请校内外专家对作品进行终审,确定获奖作品的等级。

4.重点团队培训阶段(2017年3月—2017年4月)

根据全校竞赛评审结果,参照省赛相关要求,选拔确定若干件“备选项目”,拟推荐参加省赛。学校对入围团队进行赛前集训,加强业务指导和支持,组织入围团队开展深入培训。

5.参加全省、全国竞赛阶段(2017年4月—11月)

4月底,从“备选项目”中择优推荐部分优秀作品参加第十五届“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6月至11月,报送山东省获奖作品参加第十五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复赛、决赛。

6.表彰阶段(2017年11月)

根据竞赛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待省内正式文件下发后对获奖作品、获奖作者及优秀组织单位共同进行表彰、奖励。

五、奖项设置

1.个人(团队)奖

组委会将对学院推荐上报作品进行全校复赛评审,确定部分优秀作品参加全校复赛决赛,各类别学生作品获奖数与对应类别作品入围终审决赛数量成比例。竞赛设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荣获校级比赛一等奖以上(包括一等奖)作品的主要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2.集体奖

竞赛以各学院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团体总分计算方法为:团体总分=初赛作品得分+复赛作品得分+校级竞赛得分+省级竞赛得分+全国竞赛得分。

学校授予团体总分得分第一名的学院“挑战杯”称号,授予团体总分得分第二名至第五名的学院“优胜杯”称号,根据学院发动组织情况综合评定各单位竞赛工作并颁发优秀组织奖。各学院的得分、获奖情况将计入年终考评。

竞赛结束后,对获奖作品保留一个月的质疑投诉期。若收到投诉,竞赛组委会将进行调查,如确认该作品资格不符者,取消该作品获得的奖励,取消学院所获的优秀组织奖,通报全校,并视情节给予所在学院取消参赛资格或其它处罚。

六、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团总支根据通知中的注意事项,深入发动,广泛宣传,选报学生作品中的优秀项目,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前交至团委办公室,参加校内初审,电子稿请一并发至sdnzxytw@163.com;

2.作品必须原创,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3.若有参考学校教师科研项目为选题方向的,仅可参考选题方向,不可全盘照搬,如有发现将严肃处理。

团委

2016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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