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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我家的劳动妇女节”征文与摄影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2-15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教家风”的重要讲话精神,热烈庆祝2017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经山东省家庭文化研究会、山东女子学院、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公司研究决定,联合举办首届“我家的劳动妇女节”征文与摄影大赛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1、使参加活动的每个家庭了解“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的来历及其意义;

2、使参加活动的每位家庭成员认识、尊重和赞美女性家庭成员的劳动与付出,传承“吃苦耐劳、勤俭持家”的中华优秀传统美德。

二、活动形式

在各主办方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开辟“我家的劳动妇女节”专栏,选择优秀征文与照片刊登。

(一)征文要求:

1、引导全社会关注女性家庭成员的付出,体会她们的辛劳,表达对她们的爱;

2、鼓励全体家庭成员举行一次 “庆劳动妇女节”情感交流,共同表达对男女平等与女性创业发展的认识,畅谈妇女在家庭关爱、子女教育、家庭发展、身心健康、亲友相助、邻里守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等等;

3、征文文体不限,字数一般不超过500字。

(二)照片要求:

紧扣“庆劳动妇女节”主题,进行家庭才艺展示,包括琴棋书画、吹拉弹唱、武术、舞蹈、戏曲、编织、烹饪、绝活等,以照片附文字说明的形式报送。单幅文件不小于5M(能放大照片20英寸以上),采用JPG文件格式。参赛作品一律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作品可以经过适当处理来调整显示效果,但必须保持摄影作品的原创特质。

(三)作品均需在尾部注明作者姓名、年龄、职业和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

(四)参赛作品需由作者本人独立创作完成,严禁抄袭、模仿他人作品,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知识产权,由作品作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取消奖励。

(五)所有参赛作品将自动视为已明确同意大赛主办方可将作品用于报道、推广和宣传活动使用,并注明作者姓名。

三、活动截止时间与投稿方式

活动从通知发出之日起,到3月20日下午5时截止。请参与者将征文与照片发至下列邮箱:13905332310@163.com,联系人:骆女士,手机:13905332310

四、评选表彰

主办方将联合组成评委会,对参赛文章与照片进行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和纪念品。获奖人员名单及作品,将在各主办方单位网站与官方微信上刊登。

              山东省家庭文化研究会 山东女子学院 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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