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团总支: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精神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弘扬传统文化,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根据鲁青联[2009]13号文《关于举办山东省第十一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的通知》要求,特举办山东省大学生中华美文诵读大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山东省委宣传部 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共青团山东省委
山东省文化厅 山东省科技协会 山东省学生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共青团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委员会
三、参赛范围
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在校生
四、比赛安排
报到时间:2009年6月13日(星期六)
比赛时间:2009年6月14日(星期天)
报到地点: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西校区礼堂(济南市经十路16199号)
比赛地点: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东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
五、比赛规则
1.每校限报1件作品参赛,每项作品诵读选手不超过4人;
2.全部选手直接进入决赛,按照成绩进行排名;
3.报到时抽签决定出场顺序;
4.评分标准:中华美文指反映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具有鲜明时代特色、长远影响力、具有较高的思想和艺术价值、为群众所称颂的名家名篇。作品内容要健康向上,为大学生所喜爱,文章要短小精悍,体裁主要是古今散文、诗歌。
①作品自选,诵读时脱稿,时间限制在7分钟以内,从出声(朗诵声或音乐声)开始记时,超时打断。诵读时可加音乐伴奏,伴奏带、CD盘由选手自备。
②作品诵读形式不限,诵读时须用普通话。
③比赛采取10分制,其中:
作品内容(20%):选材内容符合比赛要求,要切实体现“中华美文”的特点,宜选择影响较大、流传较广、弘扬传统文化较为明显的散文、诗歌或其他文学作品;
节目形式(20%):形式灵活新颖,令人耳目一新。如有配乐,配乐与所朗诵篇章意境吻合,节奏和谐;
语言技巧(40%):普通话标准,发音准确,吐字清晰,嗓音条件较好,声音圆润悦耳,语言流畅,音量适中,语速得当;
临场表现(20%):衣着得体,体语适当,表演到位,台风大方,感情充沛,感染力强,现场效果好。
六、评奖设置
比赛聘请省内著名专家教授担任评委,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设大赛优秀组织单位奖。
七、报名方法
1、截止时间:2009年6月8日
2、地点:学生所在学院团总支办公室
3、各院团总支于6月9日前报送院团委
八、注意事项
1.报到:
报到截止时间为6月13日16:30。超过时间未报到者由大赛组委会代为抽签。相关事宜可到报到现场咨询处询问。
2.赛前半小时到赛场报到,比赛开始半小时后仍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共青团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委员会
2009年5月18日